项目管理科主要承担我校学生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上外学生海外交流基金及其他各类联合培养和国际交流项目的设计、开发、报批、实施、管理和评估等工作。
1.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
(1)优秀本科生项目规划、遴选与立项申报,校内选拔、候选人推荐与申请材料审核;
(2)区域与外语项目年度规划、名额分配及院系动员,候选人推荐、申请材料审核;
(3)其他各类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硕士研究生项目等非常规项目的学生遴选、推荐和材料审核;
(4)各项目录取材料分发、收集资助协议(公证书)、开具同意派出函,部分项目行前培训;
(5)学生回国报到,审核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2. 上外学生海外交流基金
(1)组织召开基金管理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年度基金预算和运行方式;
(2)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汇总申报信息,初拟基金分配方案;
(3)组织召开基金管理工作小组会议,确定年度立项项目并公示;
(4)发布立项通知书,指导院系选拔受助学生、协助院系开展行前培训;
(5)组织各项目结项考核和经费报销;
(6)组织派出学生经验交流会,完成基金效益分析和总结报告。
3.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负责项目规划、设计,组织、协调或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参与项目洽谈;
(2)负责项目申报、延期申请,申办、申请换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等工作;
(3)负责项目的对外联络工作,与海外合作学校协调各项目教学安排和师资选派工作;
(4)协助项目实施部门做好项目的日常运行,撰写项目年度报告;
(5)对接上海市教委、教育部国际司、教育部学位中心、教育部留服中心,联合校内相关部门完成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
4. 3+2等联合培养项目
(1)协助院系规划、设计各类联合培养项目;
(2)与海外交流学校联络,协助联合培养项目的前期宣讲、学生报名、学业或语言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反馈、项目申请材料收集与预审等工作;
(3)收集、分发海外交流学校寄来的录取文件和签证材料,协助院系做好校内出国审批工作;
(4)向海外交流学校发送上一届项目学生学位获得情况,做好数据统计与整理。
5. 暑期项目
(1)与有关来访高校或在华派出机构洽谈、遴选暑期项目;
(2)年度暑期项目信息发布、接受师生咨询;
(3)完成暑期项目学生报名手续,进行对外联系:报送学生名单、组织水平测试、分发录取材料;
(4)组织暑期项目行前培训,协助院系和外方做好学生在外管理与服务;
(5)总结暑期项目执行情况,部分基金资助项目经费报销。
6. 学生出国派遣审批与报批
(1)对所有我校学生参与的国际交流项目进行初审和报批;
(2)对需政审的学生出国项目,报市外办、市台办、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等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