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年度外国专家聘请计划
及2015年度外国专家引智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院、系、所: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我校年度外国专家引智工作计划,现启动我校2016年度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及2015年度外国专家引智工作总结,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完成2015年度外国专家引智工作总结的要求
自2014年起,国家外国专家局对外国专家经费审批进行了改革,以高校年度引智成果效益作为拨付引智经费的重要依据。据此,希望各院系按照要求做好外国专家引智工作总结。学校将对认真完成外专项目且聘请效益突出的院系,在下一年度给予重点支持。
1.完成《2015外国专家引智工作年度报告》(见附件一)。
2.推荐1-2个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引智项目,填写《优秀引智成果表》(见附件二)。
二、关于报送2016年度外国专家引智项目申报表的要求
1. 申报原则
各院系应结合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高峰学科建设的需要,以“按需引进、以我为主、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为原则,科学、合理、客观地制定2016年度聘请计划(包括长期和短期,语言类和专业类),并填写项目申报表。
2. 申报类型
(1)常规引智项目(表格见附件三)
常规项目是指来我校承担各语种专业语言技能课程教学的外国专家。
(2)重点引智项目(表格见附件四)
重点项目是指来我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及科学研究的外国专家,一般应为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专家学者。各院系在设计和申报重点项目时,应尽可能考虑以下方面:
符合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高峰学科建设的要求
能够推动学科建设国际化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促进国别区域研究和智库建设
有利于传播中华文化、推动中外文化交流
为了争取更多的经费支持,所有学校批准立项的重点引智项目均可申报国家外专局和教育部的各类外专引智项目,具体待各院系递交材料后,由我处组织有关院系根据要求另行上报。同时,亦可向人事处推荐申报各类高端人才项目。
三、申报工作安排
截止时间:请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对外合作交流处,纸质版(院系负责人签章)于2015年9月10日前递交。
联系人:对外合作交流处外国专家管理科张赟、梁晓雪
联系电话:35372616,35372867
电子信箱:zhang-yun@shisu.edu.cn;liangxiaoxue@shisu.edu.cn
附件一:外国专家引智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二:《优秀引智成果表》
附件三:《常规引智项目申报表》
附件四:《重点引智项目申报表》
通知附件.docx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