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1发布者:王慧浏览次数:1731设置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情况,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议近期有出国(境)计划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如有因疫情无法按期派出或返回的情况,国家公派学生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128日《关于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精神,按留基委现行管理流程办理,其中,国内单位意见可用留学人员已征得单位同意的说明或国内单位同意的往来微信、邮件等截图代替;学校公派学生参照国家公派规定,由学生向所属院系提交申请,院系分别报对外合作交流处(本科生)或研究生院(研究生),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延期派出或延期归国。获上外学生海外交流基金立项的项目,如因疫情无法按期派出,涉及国际航班退改费用的,可在基金立项资助额度内凭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销。

研判后仍按原计划出访的学生,务必提前了解所到访国或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和检疫的相关政策,避免入境滞留或遣返,在途在外充分做好个人防护。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可能的临时调整,应提前到达出境口岸,留出足够时间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拟出访学生在出国出境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出国出境前若出现发热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感染病状,一律停止出国境任务执行;若在境外发生以上症状,应第一时间在当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就医,属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联系人:

对外合作交流处 朱老师  waiban@shisu.edu.cn

研究生院 姜老师   yanbupeiyangban@126.com

 

对外合作交流处、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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